忙碌的生活,往往會讓自己的心靈變的更加的空虛,彷彿生活除了工作就是家庭,沒有私人的空間

,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。所以為了讓這樣的情況變少,我覺得可以多看一點書來充實一下自己。

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了生活十講 ,覺得內容很不錯,雖然價格不貴

但還是習慣性的比價一下

,後來找到了在博客來賣的生活十講 價格看起來粉優惠,所以就直接下單將

生活十講

買回來看喔。

和我一樣對生活十講有興趣的朋友,提供給你們網頁參考看看喔。

生活十講



商品網址: 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assp.php/readgirl0001/products/00104272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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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描述:



所謂「生活十講」,其實就是「生活教育十講」,內容從新價值的建立,到認識自我,再到心靈生活的滋養要件,比如信仰、愛情、倫理、創造力,以及一個圓滿的社會為何不能缺少神話與文學。

這是一個富裕的時代,商業的富裕提供了物質上的滿足,我們很容易得到想要的東西,一雙鞋子、一件衣服,甚至一個人,拿錢就可以買到了。可是中間有一個東西,在容易購買、容易販賣的過程中,遺失掉了,這個遺失的部分恐怕就是台灣目前最大的難題。

小時候,我們會為了一本同班同學忘掉的筆記本,翻山越嶺渡過淡水河送去他家,那時候淡水河橋很少,我要繞很遠的路,從延平北路、迪化街,一直走到今天的大橋那一帶,然後走過大橋到三重,到同學家,現在那個記憶很深……

我的意思是說,「難」絕對是生命中幸福的開始,「容易」絕不是該慶幸的事。

我們應該是給孩子最好的音樂、最好的文學、最好的電影,讓他在裡面自然的薰陶。而這些,是不能考試的。

有自信的人,對於自己所擁有的東西,是一種充滿而富足的感覺,他可能看到別人有而自己沒有的東西,會覺得羨慕、敬佩,進而歡喜讚歎,但他回過頭來還是很安分的做自己。

信仰最有價值的力量就是實踐,在佛教經典中說「行深般若般羅蜜」,「行深」這兩個字就是強調實踐。單單成為一種知識沒有意義,反而會成為沉重的包衭,甚至是一種「知障」,因為有知識就會賣弄,會被知識牽絆,反而一個教育程度不高的人,生活在土地當中,很自然的就會有信仰,會認為「我知道的,我就要去做」。

作者簡介

蔣勳

一九四七年生,福建長樂人。

文化大學史學系、藝術研究所畢業,後負笈法國巴黎大學藝術研究所。一九七六年返台。

曾任《雄獅》美術月刊主編、東海大學美術系主任。現任《聯合文學》社長。

著有生活論述《孤獨六講》(本書榮獲2008台北國際書展大獎、2007中國時報開卷好書獎十大好書、2007誠品年度top100暢銷書榜、2007博客來網路書店年度top100暢銷書榜)。

藝術論述有《美的沉思》、《徐悲鴻》、《齊白石》、《破解米開朗基羅》、《天地有大美》、《美的覺醒》、《肉身覺醒》等;散文《島嶼獨白》、《歡喜讚嘆》、《大度.山》等;詩作《少年中國》、《母親》、《多情應笑我》、《祝福》、《眼前即是如畫的江山》、《來日方長》等;小說《新傳說》、《情不自禁》、《寫給Ly’s M》、《因為孤獨的緣故》、《祕密假期》等。



商品訊息簡述:



【愛與情】

其實,每一段愛情,我們都應該回過頭來問自己:我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?

如果你選擇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,要震撼整個社會的道德跟法律,你應該要很清楚結局。如果不知道,糊里糊塗的,在遭到責備時才滿懷怨悔,那我會覺得是這個人自己沒有想清楚。

愛情有絕對的內在本質,也有客觀的外在層面。內在的本質可以是一個最聖潔、最崇高的東西,但它的外在則受限於許多形式:法律、道德,包括所愛的對象都是外在的現象。所以當你個人選擇無怨無悔時,可能碰到的最大難題,就是對方退縮、改變了。

西漢卓文君在第一任丈夫過世新寡期間,在一個非常哀傷的狀態下,遇到了才華洋溢的司馬相如。司馬相如也非常喜歡卓文君,所以作了一首詩〈鳳求凰〉,「以琴心挑之」,就是彈琴唱給她聽,卓文君就被感動了。

在這裡就有一個難題:愛可不可以被替代?歷史上並沒有記載卓文君的前夫是什麼樣的人,他是不是也愛著卓文君,或卓文君是不是也愛他?可是在這個時候,在她守喪期間,她卻愛上了司馬相如,甚至跟他私奔。那她不是背叛前夫了嗎?

這裡面是有矛盾的,不只是說她震撼了舊的社會倫理價值,跟一個男人私奔,同時也包括卓文君是不是相信有所謂永恆、不朽的愛情?如果她相信的話,那她自己本身就很矛盾,因為在她遇上司馬相如之後,就背叛了與前夫的愛情。

後來司馬相如也變心了,卓文君寫了很有名的一首詩〈白頭吟〉,說夫妻情分如溝水東西流時,她除了悲傷還是悲傷,但既然司馬相如有二心,她也只好做個了斷。其中一句「願得一心人,白頭不相離」,道盡古今中外男女對愛情的最大渴望。

而這種被遺棄的心情,在班婕妤的〈秋扇賦〉中有更貼切的描寫。她把自己比喻成秋天的扇子;夏天很熱時,扇子不離手,但是到了秋天,不用扇子了,就把它丟在一旁,所以說「秋扇見捐」。我想我們社會裡,不管女性男性都有過這樣的憂傷。

在這個時候,我個人覺得應該要重新考慮自己愛情的聖潔性與崇高性,愛情的本體是在我,或是對象?如果是在我,那麼在我的生命裡面,愛情已經完成了,我所得到的歡悅、圓滿的部分,都將隨著我的一生永遠不會褪色,至於結局是什麼,我不太在意。

常常會有朋友或是學生來找我,訴說他們因為戀愛而哭泣、哀傷,覺得活不下去,我就會問他們:「你覺得你跟這個人在一起,曾經快樂過嗎?」有時候他們生氣到極點時,會說:「我從來沒有快樂過。」我就會提醒他:「你是不是說謊了?你會不會沒有注意到?因為你如果沒有快樂過,現在就不會這麼難過。」
我想,在很多時刻,我們需要被提醒,也要常常提醒自己,就是我所愛的這個人,他真的愛過我,對我善良,疼愛過我,難道要因為一些小失誤,或者他離開我了,我就要開始憎恨他、報復他,讓他從百分之百的好,變成百分之百的壞?

很多人會在愛情結束時產生憎恨,是因為他覺得愛情的誓言是永遠不會改變的,談戀愛時說的海枯石爛,就應該是要到海枯石爛才能變心,真的是這樣嗎?

我們回到古代的婚姻倫理,回到法律允許一個男人可以同時娶好幾個妻子的時候,法律可以規定他要把愛平均分給不同的妻子嗎?還是他也會有特別寵愛,特別不寵愛的?這就是說,愛的表達本來就是在一種習慣和形式當中。就像現在一夫一妻的制度被建立起來了,我們也習慣用這個制度去思考愛情,可是我們要知道,人永遠不是制度。

千萬不要覺得有一紙婚約就能保障愛情,只有愛情能保障愛情。

婚姻是法律,它可以保障一夫一妻制,如果有一方沒有履行,另一方可以告他,可以要求他賠償,法律可以判他有罪。可是你沒辦法以法律要脅另一方愛你。

婚姻與愛情不同,法律對愛情是無效的。可是我們常常把它們混淆了。

沙特和西蒙波娃這兩個法國哲學家是一生的伴侶,可是他們不要結婚,他們不要法律的那張紙。他們對自己的愛情很有信心,所以不需要婚姻那張紙來保護。




生活十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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